宁夏社会科学院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大力开展引进人才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党发〔2009〕4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0年宁夏社科院招聘4名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分别为:
经济学:1人;侧重应用经济学。
社会学:1人;
历史学:2人,侧重西夏历史1人;地方历史文化1人。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并安心在宁夏社科院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2.招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普通国民教育重点院校毕业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优先招聘。
3.身体健康。
四、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报我院招聘科研人员计划。
2.报自治区编办核定招聘人员编制。
3.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宁夏日报》、政府人事网站以及其它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4.应聘者报名。
5.社科院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主要是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从学历、学位、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专业技能及获奖等方面进行量化测评。(综合测评100分,以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分)。综合评价后,根据测评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7.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时间和地点提前一周通知进入面试名单人员。
考核(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养。
直接(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以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分。
根据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面试×50%),由高分到低分按录取名额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要求程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工作由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应聘人员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者承担。农村特困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持相关证件,其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在考察和体检中有不合格者,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方案报院党组,由院党组进行审定。
经院党组审定通过的拟聘人员在宁夏社会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并由我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或者单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至4月16日
单位报名时间2010年4月1至5月15日
(三)报名地点
1.银川市西夏区新风巷8号宁夏社会科学院办公室
2.有关院校直接招录以及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形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有关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2010年毕业生持所在院校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0951)2077437(0951)2081351
联系人:王虎林张彦
电子邮箱:NXSKYZHANGYAN@163.COM
宁夏社会科学院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